男女双方自愿有性关系,但女方后来指控男方强

若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,则不构成强奸。依据《刑法》,强奸需违背妇女意志,若证据链无法构成,则女方指控不成立,男方无责任。严重情况下,若女方虚假指控且造成恶劣影响,可能需承担诽谤等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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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类指控,常见处理方式为收集证据自证清白,并寻求法律援助。若女方指控无实据,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名誉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根据具体情况,如证据充分性、女方态度等综合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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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构成强奸。应对方式:1.收集证据,如聊天记录、视频等,证明双方自愿;2.咨询律师,了解法律程序及自身权益;3.如女方坚持指控,积极配合警方调查,以事实为依据自证清白;4.必要时,可提起名誉侵权诉讼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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